我们国家现行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一般来说,男女双方间一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提出离婚一方需要赔偿对方,那么便违背了离婚自由的本质。但在某些情况下,一方提出赔偿,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出现了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赔偿,人民法院会支持,但具体金额是多少,由法官内心衡量,一般会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严重性来综合判断。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上述情况出现,主张赔偿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这些情况发生。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女方提出离婚应当给男方赔偿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与谁提出离婚无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其他情形不得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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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无过错,如出轨等行为,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