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土地支付企业的补偿金缴企业所得税吗

2025-01-25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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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如果属于政策性搬迁,比较复杂,在搬迁完毕后扣除相应成本后将搬迁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政府收回土地支付企业的补偿金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回答2:

  1. 补偿金是法律规定的对人进行补偿的一种金额。

  2.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3.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回答3:

用补偿金抵减买进地时支付的价款后的差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4:

补偿净收益部分要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5:

1、用补偿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的或类似的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没有将上述拆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也可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没有上述项目,那就应将搬迁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