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身份证丢失!今天已去补办!还要不要登报声明?

2024-11-28 22:59: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有法律规定身份证丢了要登报。你已经向公安挂失并补办去了,那就足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回答2:

您好!现在是法治社会,为了保障您的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身份证丢失肯定需要挂失的,而且一定要选择有凭据,有法律依据的挂失途径。可以选择各种有效的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
身份证丢失,容易被他人冒用或被一些心存不良的人利用,最多见的是被冒用办理手机卡或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甚至去诈骗他人钱财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身份证丢失不办理身份证挂失,造成的一切后果,是由本人负责的,这是民事侵权范围。如果公民不办理身份证挂失只要求补办身份证,基层派出所户籍部门也给正常办理的,从来都不强求,只是从方便群众角度考虑,给当事人提个醒和提个建议。
现在在江西省,网上办理挂失,可以选择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身份证遗失信息受理平台www.90791.com(有登报挂失的报纸),他们与报社合作在江西政法网、江西公信网上刊登各类72种证件遗失申明,这个地方仅供参考,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回答3:

登报声明的作用是避免身份证被冒用,为了自身信息安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肯定的登报更保险哈

回答4: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