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级伤残的赔偿经是多少(公伤)?

2025-01-01 02:13: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回答2: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些内容与本人工资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对本人工资作出了定义,指的是工伤保险缴纳基数。而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义务,低水平缴纳工伤保险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受害人却是劳动者,这就造成了对劳动者的极大不公,所以,根据公平原则,与本人工资相关的补偿如果偏低,用人单位应该补齐。所以,当你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如果想要主张用人单位补齐差额,一定要在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否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将丧失仲裁时效。

回答3:

社保部门赔付6个月,企业赔付5个月,金额就是你受伤年份所在地区的社保基数,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