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工商局核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4-11-25 08:24: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到工商局核名需要提交: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回答2:

一:填写由全体股东签名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申请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四部分组成,如济南舜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2:名称选多个备用(容易重名)
二: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投资决议。
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我们专业代理公司注册,一条龙服务,有疑问可以咨询。

回答3: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

(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提交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服务流程一、名称结构: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中资 控股 有限公司

“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企业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字号为2个(含)字以上,行业要通俗易懂且与主营范围一致

参考资料

企业登记网.企业登记网[引用时间2018-5-14]

回答4: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回答5:

分公司设立时,不需要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内的注册资本。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