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相同:所依据原始凭证相同。
2、方向相同:借贷方向相同。
3、期间相同:所属会计期间相同。
4、金额相等:计入总分类会计科目的金额与计入明细分类科目的金额合计相等。
扩展资料
登记方法:
1、依据相同,登记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都要以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2同期登记,对于所发生的一笔经济业务,根据有关会计凭证来进全面的分析,登记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还要在同一会计期间记入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
3、同向登记,把有关会计科目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以相同方向进行登记,也就是说计入总分类账借方的同时,也要计入明细分类账会计科目的借方,如果是计贷方,同样要分别计入贷方;
4、等额登记,在登记金额时,总分类账的金额要与明细分类账的金额相等。
简述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四个要点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要点如下:
1.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
2.借贷方向相同。
3.所属会计期间相同(非时间)。即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在记入总分类账户进行总括登记的同一会计期间,在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登记。
4.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记入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结果如下:
严格按照上述规则记账,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合计数相等,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数也必然相等。详细的说也就是,(1)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合计
注:本期发生额公式可拆成两个公式:
总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合计
(3)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