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军事法庭的法官

2024-11-26 17: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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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过去解放军西安政院有法学专业的生长干部,毕业后直接分配到各军区(副大区)以上单位的法院、检察院工作。现在好像没有了。当军事法院的法官:
1、要有军籍,是军队干部;
2、是地方大学的法学专业;
3、要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
4、法院缺编时侯才可选调。

回答2:

怎么样可以买

回答3:

总军法官也是文职官员,没有军衔,不在军事法庭办公,也不以律师的身份出庭,但负责广泛的军事法律事务。其职责主要有以下六项:(一)领导陆军和皇家空军的犯罪审判系统,保证该系统有效和正常运作;(二)任命军法官,指导军事法庭和简易上诉法庭的审判程序,为审理军队案件的常设平民法院指定法官,并可以提名军官审理监禁申请案。军法官、审判军官和被指定的地方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只对总军法官负责;(三)就被告人不服控告或判决,为陆军和皇家空军辩护委员会和军事上诉法庭审理上诉案件提供咨询;(四)为军法检查委员会提供咨询,该委员会负责审查军事法庭和常备平民法院的控告和判决。基于审查结果,总军法官为冤案申诉人提供咨询;(五)就被告人要求归还辩护费用的申请,为军事法庭和常备平民法院提供咨询;(六)保留军事法庭和常备平民法院的监禁和程序记录(不得少于半年)。在需要时向军事上诉法庭的记录官提供并保证记录准确公正。此外,总军法官还有如下一些权力:(一)如果军事法庭的判决出现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必须根据总军法官的意见,向军事上诉法庭提交该案件,由上诉院作出裁决;(二)总军法官可以任命助手,代表他行使法定职责;(三)负责管理本人供职的军法官办公室。
  驻德英军有一个独立的军法官办公室,由总军法官的代表管理,正常每3年任命一次,直接向总军法官负责。该办公室由军法官和行政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处理所有驻德英国陆军和皇家空军的军事法庭事务。同时,为常设平民法院指定审理军队案件的地方法官,也为部队提供法律咨询。

回答4:

去读法律专业!!!!!!!

回答5:

考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