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备证件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结婚必须携带下列证件:
男女双方携带符合规定的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可现场照);
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现役军人带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
二、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同时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身体状况、结婚意愿、血亲关系进行询问调查。
三、填写申请书
经审查合格后,男女双方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必须用钢笔墨水如实填写,同时在婚姻登记人员监督下,各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签名栏中签名。
四、颁证
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男女双方签名栏中按指纹后,在国徽国旗举行颁证仪式:发给结婚证。
结婚是人生中最隆重的事情了,那么,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领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带着各自的户口本亲自到民政局去办理,因为还需要现场摄影,并做婚前检查。
户口本就行了,还要注意,如果做婚检,要抽血,不可以吃早餐,还要准备些钱,登记时要交点费用(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