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程序 报考空姐班的考生都需要参加各学校组织的面试体检,各个学校均将时间大致安排在3月到5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貌、形体、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外语)以及特长展示等方面。面试合格者还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个别面向社会招生的高校,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需要考生参加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即可录取。专业学制 一般三年,毕业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普通高校大专文凭。 (2)体格检测标准 ①一般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的需要。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 c.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2)建议美学条件 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3)建议身高 女性:160~172cm。下身长应超过上身长2cm以上。 男性:170~182cm。 4)建议体重 30岁以下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0岁以上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5)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②精神、神经系统 1)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3)神经症不合格。 4)睡眠障碍不合格。 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6)言语障碍不合格。 7)癫痫不合格。 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9)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 10)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 11)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 12)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3)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4)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③心理学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④呼吸系统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肺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2)自发性气胸反复发作不合格。 ⑤循环系统 1)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严重的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3)高血压病不合格。 4)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⑥消化系统 1)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临床治愈后,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3)消化道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4)腹外疝修补术及阑尾切除术后,经一至三个月地面 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5)慢性胆囊炎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合格。 6)无症状性胆囊结石合格。 7)胆囊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8)消化道传染病及其病原体携带者不合格。 9)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经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异常合格。 10)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经治疗六个月内转阴合格。 ⑦泌尿生殖系统 1)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肾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 3)急性肾炎临床治愈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 4)急性肾盂肾炎治愈后,经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复发合格。 5)无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合格。 ⑧造血系统 严重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⑨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严重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⑩运动系统 1)运动系统疾病、损伤遗有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出勤的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B11 皮肤及其附属器 1)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2)腋臭不合格。 3)性病不合格。 B12 眼及其附属器 1)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0.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矫正视力不低于0.5, 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合格。在行使职责时必 须戴矫正眼镜。 2)色盲不合格。 3)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影响机 上服务工作不合格。 B13 耳鼻咽喉及口腔 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 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 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2)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 3)前庭功能障碍不合格。 4)难以治愈的外耳、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5)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个别评定。 6)眩晕及反复发作的内耳疾病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 上颌窦炎、上颌窦囊肿个别评定。 8)嗅觉丧失不合格。 9)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10)影响功能或外观的口腔、颞下颌关节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11)明显口臭不合格。 (3)开设空中乘务或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