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2024-12-14 06:27: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新准则下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主要有:
  1、一次摊销法。
  它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
  2、分期摊销法。
  它是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的每月平均摊销额,将其价值分月摊入产品成本的方法。
  3、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
  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
  4、净值摊销法。
  它是根据使用部门、单位当期结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净值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为10%),计算每月摊销额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

回答2: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是取消了分次摊销法吗?
是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可不可以计入待摊费用或者长期待摊费用?
新准则同时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规定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待摊和预提主要针对费用化的支出,对于低耗品另外规定了处理方法(如下)。
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回答3: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20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计人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这就明确了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为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两种。

新准则下低值易耗品不可以采用分期摊销法。如果你公司是规范的企业,建议按照准则规定办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4:

低值易耗品是劳动手段中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在规定限额以下的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通常有:一次摊销法(即一次转销法或一次计入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

回答5:

我的见解,如果低值易耗品占成本比重非常大,完全可以作为原材料核算,因为这些材料是产品的主要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