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显示,
1.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2015年具有农村专项招生资格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 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2015年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中西部省份。
2、每个省份具体安排哪些学校参加农村专项计划,可以咨询当地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