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我缴纳试用期保险,我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的话,需要提前30天发书面通知吗?

2024-12-27 04: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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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回答2:

不需要提前,随时可以提出辞职,但是必须要配合公司办理工作交接。

原因如下,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按照第46条的规定,你可以立即辞职并得到经济补偿,不是赔偿。

你可以向单位快递一封辞职信,说明情况,就说你自己才知道试用期不买社保,单位是违法的,你要求立即辞职,请单位安排工作交接,什么时限之内不安排,视同单位不要求交接。你会在最后时限到时离开公司。

如果是辞职的,包括被迫辞职,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只要体现辞职两字,一般都不能获得失业金。

回答3:

解决你的问题只需要单位补交即可,不用辞职,并且不可能得到赔偿。建议慎重。

回答4:

先跟公司协商,公司要是同意你马上离职的话就没问题,否则还是要提前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