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贺慧宏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分列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禅册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扩展资料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碧雀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根据条例规定,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的(即自产自销),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人、个体的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扣除范围包括: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唤搭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和悄拿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税法还规定,对上述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运雀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根据条例规定,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的(即自产自销),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旁老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蔽键予按规定抵扣。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宏启巧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亮碧是应税消费品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根据条例规定,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销售的(即自产自销),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敬没举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进行规定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察野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
可能属于增值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