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后怎么补办?

2024-12-12 14: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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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交房产证遗失补办书面申请:到房管局做房产证遗失登记需要提交申请人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且申请人还需提供房产证遗失补办的书面申请。

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管局收到申请人的遗失补办申请后,需要在房产档案馆进行查档,查档完成后需要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指定报社进行申报:带房产权属证明出具完成后,房管局会指定报社,此时申请人需要到指定的报社进行登报申明,申明主要是表明原有房产证作废。待房产证作废的登报声明期满后(一般是6个月),申请人便可去房管局进行房产证补证的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办理房产证时,在开发商完成其自身相关手续的前提下,会集中要求业主将销售报备的合同、完款证明、贷款证明、发票、身份证等资料或复印件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代办,而开发商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各种应付土地款、税费等项目,还有商品房的验收、交付的手续证明之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时,业主需要注意房产证登记产权人要在领证的时候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签字。同时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房产证不小心遗失了怎么办?这套补办流程可解难

回答2: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房产档案局出具产权证明; 3、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补办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