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到半个月,当时情况急女儿判给了男方,现女儿一岁零四个月,我现在还能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吗?

2024-11-23 21:24:5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在孩子18岁成人之前,父母一方都有权利提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但是你们刚刚经法院判决了,所以你没有较强的证据和理由,是很难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以下是关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条款
抚养权变更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哪些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回答2:

你当时为什么不要孩子呢?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你当然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但是你们的离婚案件才判决,你要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拿出有力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你的要求。否则你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你要找出孩子随你生活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和理由,梳理一下你有什么优势,对方有什么欠缺。
二楼列举的现行法的有关规定,你应当好好看一看。对你找理由有用。

回答3:

孩子现在还在哺乳期是会优先判给女方的,你现在可以重新起诉要回抚养权的,女儿还是跟妈妈是最好的,支持你加油哦!

回答4:

可以和对方协商,若对方不同意,在小孩18周岁之前你都有权随时提起变更小孩抚养权之诉,但若没有正当的理由,法院一般很难支持。比如10周岁后孩子自己要求跟你生活,比如对方有传染性疾病或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等等。

回答5:

如果你现在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而且男方愿意放弃女儿的抚养权 你还是有可能得会女儿的抚养权的 不过就要举证 你前夫照顾女儿不周到 有疏忽 才可能把儿女的抚养权判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