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2024-12-16 13:54: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20*30%=6万元
(2)=20*30%=6万元
(3)销售收回的委托加工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货物不再缴纳消费税
(4)虽然为生产应税消费品领取的 作为原材料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可以扣减。但是护肤品早在2006年好像就不交消费税了,所以这里也谈不上抵扣了。
(5)作为广告品应视同销售,消费税=1*30%=0.03万元
合计=6+6+0.03=12.03万元

回答2:

(20+20+1)*0.3=12.3万

回答3:

8.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