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凭公证处的公证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公证书只是办理过户手续中证据或证明的一项,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原产权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
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依法办理的公证并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承载着法定证明效力。
扩展资料:
房屋过户的需要进行公证的情形:
1、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也是必不可缺的,所以继承人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产权人如果要把个人合法的房产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那就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的“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然后才能到产权交易核心办理更名手续。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4、 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该类房产的买卖协议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其实您现在要去做的不仅是公证书,而且是您的购房合同,这个是必须要的;即使您没有房产证原件,有 老业主和您的购房合同,管理处一般都会给你过户;但是是您说的那种情况买了房子付了款并且老业主也应该是有房产证的,您即使是贷款买房子也应该是有房产证的(只是抵押在银行),一般都会给你产权证明复印件和在房管局备案; 当然让第三方担保是最保险的
具体情况你要到当地公证处去问. 在苏州是可以的. 要做委托公证书,但是不能公证在你名下,因为受委托人不能把房产过户给自己,所以你要找一个你信任的第三方,全权委托第三方将该物业转让,或使用.公证时要卖出方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过户所需的材料),第三方的身份证,这些材料会有复印件在公证书上.还有现在苏州这边过户时要资金托管,所以公证书上一定要写过户时托管资金需由第三方领取. 以后就可以由第三方过户给你,不需原房东出面. 但是这样还是不保险,你的首付付给房东了,公证也做了,如果这时有人(比如是A)到法院去起诉原房东,说原房东欠他有钱,如果原房东还不起钱,法院就会冻结原房东名下的房产,到时就算有公证书也过不了户,法院会将房产拍卖,所得的钱,先还银行代款,后还A,到你时就没有了.
凭公证处的公证书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公证书只是办理过户手续中证据或证明的一项,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比如原产权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依法办理的公证并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承载着法定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