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你爸爸如果是产权人(就是产权证上写的名字)就的更改。如果你家里一直住着,就没关系。但是一旦有一天你要出售该房产,更名过户的时候,就的先变成你家里一个人的名字后,再更成买房人的名字。就是上名仁兄说的继承。现在不办,等将来也的办。到时候提供的手续和现在提供的手续一样,过了好多年,查档案更麻烦,还不如现在办理。
现在过户到你母亲名下比过户到你名下省钱(过户费)。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如果你想出售这个房子就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分割继承手续,因为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现在你父亲去世了。你母亲拥有一半的房产。另一半属于你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共同所有。所以这个共同所有的一半要办理继承手续,如果有的人想放弃继承的权利也可以。如果你想办成你的名字,你可以让你妈妈和你的兄妹放弃继承的权利,这半你就自己继承下来。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当地的房产交易管理所也可能是产权处办理继承登记。另一半的房产你只能通过买卖或增与得到。这个就要和你妈妈商量了。可是千万不能说这一部分叫继承。原因很简单。就是老人给你也不能说继承,只有老人百年以后才能叫继承。
如果你现在还不想出售,或者也没有什么要报销的.现在不办理也可以.
属于继承问题。
如果不改,以后也是要改的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