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历史沿革 甘南县 甘南,原名“甘井子”。名称来源,一说,相传清代康熙年间,从山西逃荒来此地的几户汉人,临时掘井取水,巧逢甘泉,遂定居垦荒建村,乃以井取名“甘井子”;另一说,甘井子原为达斡尔族牧民为防备每年夏季江汛,赶畜北上放牧为饮牲畜所打的一眼井,由达斡尔语“嘎齐堪·霍都热”演变为“甘井”。清代,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为布特哈游牧地,清末放荒招垦,设立荒务机构。1905年11月28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于郭尔罗斯后旗巡防局启用“总理甘井子荒务之关防”,翌年于二站(由齐齐哈尔至呼伦贝尔驿道的第二站,故名二站)附近勘定城基。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街基落成”,荒务行局迁抵二站(今甘南镇)。1908年4月(清光绪三十四年三月),撤销荒务行局设置甘井子巡防局,隶属西布特哈总管,办理民政事务,管理地方治安。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7月1日,改设甘井子佐治局,隶属龙江县管辖。同年10月9日批准,将甘井子佐治局改为甘井子县佐。1916年2月,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5年12月1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甘井子佐治局改设甘南设治局,驻地二站改为甘南镇,隶属龙江道管辖。翌年2月13日,启用“甘南设治局之关防”。1929年2月,龙江道撤销后,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10月1日,改为甘南县,隶属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伪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撤销嫩江省,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归嫩江专区管辖。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归齐齐哈尔市领导。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92年,甘南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中游右岸,大兴安岭南麓断续丘陵与嫩江冲积平原的过渡地带。全县版图呈角形,总面积4792平方公里。东临嫩江、诺敏河与富裕县、讷河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隔水相望,南与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接壤,西和西北部抵金东北路界壕边堡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阿荣旗毗连。全县共辖12个乡、镇,总人口3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4万人,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人口5700人。县政府驻地甘南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旧名二站土名甘井子。土名甘井子的起源,相传距今二百多年前,这里是杂草丛生、人烟稀少的荒芜之地,后来汉人自南方移居于此地,开垦种植,为解决饮水,他们挖地掘井,清泉自涌,井泉水清爽甘甜,自此以后,移民渐集,烟户口稠,遂将此地取名为甘井子。甘南之称的由来,据有关资料记载,“甘”指放荒丈地的甘字段;“南”是方位名词,指位于海拉尔之南。建置县治时,便以其二字命名。 甘南县 此地远在上古三代为肃慎地,后为神籍之地;汉时属沦地;后汉、三国时期为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晋初仍属扶余地,后入寇侵汗国;后魏、北齐时期属豆莫委;隋代为靺鞨黑水部;唐代属黑水靺鞨;辽代分属上京道泰州及涅利挚古部;金属泰州。元代为斡赤厅分地;明代设置阮里河卫和噶称哥卫;清初为齐齐哈尔通住呼伦贝尔城(今海拉尔)的驿站之一,旧称二站,光绪三十三年(19O7年)将曾设置的荒务局由甘井子移至二站,后设甘井子巡防局。为龙江府所辖。民国二年(1913年)龙江府改为龙江县,此地为龙江县管下的一个小镇,甘井子佐治局驻此。民国十五年(1926年)一月,甘井子佐治局改甘南设治局,民国十六年(1927年)吉林永衡官银号将甘井子一带地城购入,’设置农务会、商务会等机构设施,从此以后此地逐渐发展起来.伪满大同二年(1933年)县治改组,成立甘南县公署,并将布西县的部分行政区域划归甘南县管辖。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后,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划东北为十四省,甘南县划归新设的龙江省所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伪龙江省改为嫩江省,本县为嫩江省所签全国解放后,恢复东三省,甘南县划属黑龙江省管辖。 2000年,甘南县辖5个镇、7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360555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甘南镇59578音河镇14273平阳镇15925东阳镇28179巨宝镇19634宏建乡25570长山乡25093中兴乡34971兴隆乡23443宝山乡32360查哈阳乡15572长吉岗乡10179查哈阳农场虚拟镇5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