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在违章建筑、堵塞消防通道处理中只赋予物业制止、报告的权利,无权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在此间,若物业对违章等未尽到告知、报告义务当属物业不作为,可以就此协商减免或缓交管理费。若物业已尽到告知、报告义务,你拒缴物业费则属不当行为,而应该去投诉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物业企不作为是不对的,但业主们也不能将本不应由物业承担的责任强加在物业企业身上。 其结果是业主与物业矛盾加深,问题长期搁置。
可报告上级消防部门强制拆除,不交物业费似乎不妥,这是我的观点。
可到住建委去举报啊
可以请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啊?也可以举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