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建议您们三方协商承担的债务问题;协商失败,也可以请律师帮忙。
三人合伙个体户,其中两人为隐名合伙人,如果有债务,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如果债权人只起诉登记的经营者,登记的经营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另外两个隐名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只要提供三人签字的合伙协议,法院会同意追加,并可能会判决三个人共同偿还债务。
三个合伙人无特别规定对外连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