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1-28 12:14: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不属于
一般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得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由婚前财产带来的动迁利益依然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的相关协议,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按照法律依据卖地所得款项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拆迁问题非常复杂,拆迁过程中既要考虑房屋面积又要考虑具体情况给予不同数额的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一次性补偿费。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拆迁货币补偿安置,由于货币补偿分为很多类,如房屋补偿款、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奖励性和一次性补偿费等。一般房屋补偿款应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个人财产。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房屋所有权人、同住人等。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一般应由拆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若被安置人之间就补偿款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用补偿款购买房屋,则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若被安置人之间就补偿款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分割,你需要进行析产诉讼,而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要求法院一并予以处理。

回答3:

这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回答4:

被拆迁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屋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

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所以,若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违章建筑,那么即可能无法拿到补偿。

不过,因为实际中的情况不一,由以下情形造成的违章建筑也可以获取补偿:

1、《城乡规划法》实施前搭建的建筑;

2、无故意抢种抢修获取补偿的建房,比如一些不懂法,不知道当前政策的人搭建的建筑;

3、因为房屋主管部门过错搭建的违章建筑,比如因审批问题建成的违章建筑。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