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集体户口是属于什么性质啊?

2024-12-17 0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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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集体户口,属于城镇户口性质。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分为三大类:

1、高考结束后被录取的高校会要求学生把户口迁到高校,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扩展资料

集体户口的迁移及注销

1、集体户口的迁移:

①、学生集体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予迁移;

②、毕业生在毕业之前由院系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之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将本人户口迁移出学校,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④、退学、开除学籍和取消学籍的学生凭教务部或研究生院通知单在10个工作日内到集体户口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⑤、调离学校的教职工或博士后出站、退站,应持学校人事部出具的相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⑥、夫妻任何一方在京有房产的教职工,其在学校集体户口上的直系亲属,均应把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2、集体户口的注销:

①、参军。到部队工作的毕业生(含国防生)参军入伍人员由本人持应征入伍通知书或由学校统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②、死亡。死亡者的家属持死亡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非正常死亡人员的家属还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③出境定居。由本人或者委托本校在职/在读师生,凭出境定居证件或发证机关通知办理。

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大学-北京大学集体户口管理办法

回答2: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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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的好处:

1、设立集体户,说明单位已经与员工建立好了劳动关系。如果有员工因为工伤,公司只想私了而不想承担的话,因此员工如果不同意而出现的劳动纠纷,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如果员工将自己的户口落户于公司的集体户,公司就不能因为某些原因将员工户口迁移设卡,此类行为属现违法现象;

3、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要先转出来才能离职成功。

集体户口相关规定,夫妻中一方是集体户口,这里的集体户口是指在职人员的集体户口,而不是学生性质的,否则依然按外地户口对待。

而如果是在职人员的集体户口是按本地户籍对待的,具有购买一套房的资格,不需要提供其社保或纳税证明。但是如果不是本地户籍,即需要以外地人口购房对待,提供一年的相关证明,但仅需要提供购买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户口

回答3: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扩展资料

一、高考放榜后,录取你的高校会要求你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二、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三、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户口

回答4:

两个概念,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是一对相对的户口概念;
集体户口是相对于单户口而言,比如.你所在的单位是某某公司或者某某事业单位,为了便于户籍的管理,而设立的某某公司或者某某事业单位称为集体户,最简单直接的理解就是:把若干个单独的户口,按照所在单位组成为一个集体.统一集中管理,称之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中,有农业,有非农业.

回答5: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扩展资料

集体户口的迁移及注销

1、集体户口的迁移:

①、学生集体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予迁移;

②、毕业生在毕业之前由院系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之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③、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将本人户口迁移出学校,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④、退学、开除学籍和取消学籍的学生凭教务部或研究生院通知单在10个工作日内到集体户口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按滞留户口处理。

⑤、调离学校的教职工或博士后出站、退站,应持学校人事部出具的相关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⑥、夫妻任何一方在京有房产的教职工,其在学校集体户口上的直系亲属,均应把户口迁至房产所在地。

2、集体户口的注销:

①、参军。到部队工作的毕业生(含国防生)参军入伍人员由本人持应征入伍通知书或由学校统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②、死亡。死亡者的家属持死亡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非正常死亡人员的家属还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③出境定居。由本人或者委托本校在职/在读师生,凭出境定居证件或发证机关通知办理。

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