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学校办的不需要,学校的食堂是为内部教职员工和学生就餐而设立的,由学校内部人员经营,只收取成本费,基本上没有利润,也不是什么企业,所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校区内,经学校批准并进行了企业登记,开饭馆,目的不是为了方便教职工,而是为了盈利,属于企业性质,外部人所办,那必须就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既然食堂劳务人员是外包的,就说明其不是你单位职工,你单位就没有义务为他们代扣代交纳个税的,跟劳务公司结算就可以了。由劳务公司发放他们的工资,扣不扣税是劳务公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