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秋审制度是复审死刑案件的制度,它是从明朝沿袭过来的,因为每年的秋天进行复审,所以被称为秋审。在明朝的时候,秋审是朝廷复审,后来到了清朝以后,除了朝审还出现了一条秋审,就是为了把各省上报的囚犯和刑部要复审的囚犯作为区别,这样的做法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我们经常在看电视剧的时候听到一句“秋后问斩”,就是那些复审的囚犯还是维持原判。
在清朝的时候,秋审的程序非常复杂,从定罪到上报刑部,经过多个程序,每个人的职责划分非常明确。在康熙年间,秋审是由四川司汇总的,但是到了雍正的时候,四川涌入了大量的人口,各类案件激增,四川司事务繁忙,就把秋审单独设立出来,叫做秋审处。当时这个秋审处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机构,每年到秋审的时候是在刑部抽调的聪明强干者来任职。
到了乾隆七年,秋审处才开始步入正轨,具体核实地方上报的重大案件,实施复审程序。到了中期,秋审处开始形成固定的行政模式,有十七个清吏司,满汉司官各一个,来办理秋审之事。在一开始的时候,复审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能凭着办理者酌情处理。在当时,出力秋审案件的官吏们不止工作强度大,还承担了各方面的压力,在复审的时候,总会出现很多意见不统一的时候,激烈起来争吵都是在所难免的。
在秋审处担职的官员因为责任重大,所以都是选一些经验丰富,熟读法律的进士担任。在当时,皇帝对于秋审制度特别重视,而且管理也很严格,因为在秋审处最后的结果最后还要呈给皇上定夺,所以在秋审处任职一直是朝廷里备受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