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丈夫起诉要求和我离婚,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中存款仅有3万元。对丈夫想独占存款的行为我非常气愤,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官要求我举证,我于是到街道办开了我们夫妻关系的证明,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到银行要求查询,不料银行竟说以我丈夫名义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属于我丈夫的个人隐私,拒绝了我的查询要求。请问:我该怎么办? A银行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个人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就算是夫妻一方也不得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账记的情况负有保密贵任;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个人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定的除外因此,你丈夫个人储蓄存款情况和存款账户等是涉及其个人隐私的材料,银行拒绝你......(本文共计1页) [继续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