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不合理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明开始是从事的岗位。但是如果像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以“轮岗学习”的名义安排,多数情况下目的是让你了解一线的操作业务的,以便日后从事管理工作时能对终端业务更好地了解。但是如果一直让你做这个销售岗位,那就不合适了,跟劳动合同的出入就比较大了,那就是公司有问题。
这个工作本来就是个打杂的职位,哪里有需要哪里去。商贸公司本来业务就不大,主要还是销售,所以大部分还是要搞销售。
那你就是换个工作,再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