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有企业,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始终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旧中国,会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现代工业的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解放战争中,人民政府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接收帝国主义在华企业,组建了最初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迅速改变长期贫困落后的状况,打破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全面封锁,党提出了基本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的奋斗目标。为此,国家集中财力、物力,建设和发展了一大批国有企业。仅“一五”时期,全国就开展了1万多个工矿建设单位的施工,包括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经过近30年的艰苦奋斗,我们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推进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国有企业发挥了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居于十分突出的主体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我们党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实行了对外开放,从而走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目标迈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步伐。在20年的光辉历程中,国有企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国有经济获得了稳定的发展,展现出新的风采。
过去是中国经济的主体,现在逐步发展成为多种经济形式。
主导作用,是我国经济的发展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