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律师制度恢复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9月司法部恢复重建,1979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出一个通知,就是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1980年8月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律师暂行条例》,我国律师第一次有了一部法规来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规范律师的组织。从那一年开始,全社会才知道有了律师这一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