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1日进入公司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也就是说我在11月1日的时候已经转正了

2024-12-12 19: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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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确认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即试用期依然是正式的员工一样的法律保护;公司必须出具“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严格证据,不然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亦或是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注意搜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及证明,这样提出劳动仲裁后,公司必须支付你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回答2:

这是好的公司的用人策略,你可以劳动局告他,但是从侧面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你没有能让一个公司挽留你的能力,!!

回答3:

您还是找个律师问问最为保险,不要因小失大。把自己的权利保护好。

回答4:

签合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