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男方给女方10万元作为补偿,但没写什么时候给。他现在敷衍我,我这钱要的回来吗?

2024-11-17 20:08: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离婚协议书要在领取离婚证之后生效,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可以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上的义务;拒不履行的,你可以起诉;
2、如果还没有领取离婚证,则你们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不能据此要求补偿。

回答2:

您好,只要离婚协议是合法、自愿的,即是有效的。
您的情况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您可随时要求被告履行,如男方不履行义务,您在两年内起诉要求男方还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会予以支持。
重点是您的离婚协议书经过民政局或相关法院的认定。

希望能帮助到您!

回答3:

离婚协议书上所写的,以离婚当日为开始标准,当天你就可以问他要,如果他不给,法院见。

回答4:

2套房产,分区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名男子应该是在其属性分为内给你补偿,如果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没有其他可用的财产,可以进行分割财产

回答5:

可以要回来,该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