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朋友打了一个借条现在被人告上法庭这个怎么办?

2024-12-21 17: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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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作为被告,要详细查看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看清楚原告所诉是否属实,还可以到庭复印拍照原告提交的证据,进一步核实,如果没有问题,从诉讼角度讲,可以提出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这样做有点不地道),要考虑如何偿还债务,可以与原告协商分期偿还。

回答2:

这怎么说呢?如果你朋友当初是真的因为借钱而打的借钱欠条,那么就算是被人告上法庭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因为对方拿出了欠条上面有朋友的亲自签名的话,但是你们这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初这个钱已经偿还清,或者这个欠条属于无效欠条的话,那这个败诉的几率会比较大。但是同样对于对方来说,如果这个时间延缓超过15年的话,一般法庭会让原告提交绩效分有效证据才可以继续。我是你的。

回答3:

如果十年前朋友确实是借了别人的钱并且给人打了借条,那么十年后不但要返还本金还应该支付一些利息,不论借别人钱多少,在自己度过困难阶段后都应该主动把欠别人的钱还上,如果有能力最好去支付一定的利息,即是对别人在你困难时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也是继续维护双方关系的一个诚意,如果借了别人的钱,有钱了也不偿还别人,那么别人起诉你也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可冤枉的,如果拿别人钱时不想偿还,就不要说借直接去要,这样别人不愿意还可以有个正当的理由做出给予不给的选择,欠债还钱没有什么可冤枉的,倒是你的朋友拿别人的钱十年不偿还,确实也是有点过了。

回答4:

你好,如果已经还款,可以提供证据积极应诉。

回答5:

首先和他协商能否协议解决,如果不行就去法院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