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公示截止时间是统一的,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个体工商户年度回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答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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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申报时间是在每年的上半年。每年上半年具体的时间是从1月1日至6月30日,都可以对年报进行修改和申报。
每次申报企业年报的规则是当年申报上一年的企业年报,申报的方式是在网上工商企业年报系统进行申报。企业的年度报告需要在线填录系统中填写,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
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及公示义务的企业,工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6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如异常名录内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逾期未公示年报的情形,由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类似于一种“黑名单”,将会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的信用评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工商总局:6月30日为 提交年报最后时间
工商年报公示截止时间是统一的,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网-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只要年报提交成功,刷新一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查询,一般是及时更新的,能看到已经申报的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