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者,开电动三轮车,属于准驾不符,一次扣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九条附件二规定“驾驶与准驾驶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扣12分”。
2014年交通管理部门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持有D照(三轮摩托车)。您是小型客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话会造成“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法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基本上一样的。全国大多数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均是依据下列标准处罚的(少数经济不发达地区会依据处罚框架标准有所不同)。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处1800元罚款,并可以并处815日拘留。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依据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104条第二项规定:
处1800元罚款,记12分,并可以并处815日拘留。
驾驶摩托车违法与上述两种处罚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是罚款金额均为800元。
骑电动三轮车被扣了,认定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而驾驶人没有三轮摩托驾驶证的,会被扣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关于处罚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 沧州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我开电动三轮车也被扣了,交警说要C1驾照。交了罚款都不行,要有c1驾照的朋友去签字,才能放车。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你有C1驾驶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有驾驶证怎么能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