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两年了,现在还能做工伤鉴定吗

2025-01-06 09:57:0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已经工伤认定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未经工伤认定的,已经超过时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回答2:

可以啊!工伤鉴定不同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必须在30天内提出申请,如果特殊情况,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可以宽限,但也不能超过一年。
只要你完成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是没有时间要求的,有时候你提出工伤鉴定,社保局也会往后拖的。
我的工伤鉴定就是2年以后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