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又和已离婚一方同居二十年有一女,现在同居一方已死亡,自己能否享受遗产和共同财产吗?

2024-12-22 18: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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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应该算是重婚了。但是因为你未办理离婚手续因而在法律上不算离婚,你未与另一方办理结婚等级也不是法律承认的婚姻,因而你们的财产不能按照夫妻财产处理,也不能进行遗产继承,只能就你们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回答2:

你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你无权分享同居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与同居方生下的女儿有权继承同居方得财产。

回答3:

属于重婚,在没有和知己的妻子离婚前就别同居,就是重婚,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回答4:

同居不存在婚内财产共有关系,因此也不存在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继承关系。

回答5:

从描述的情况来看,涉嫌重婚犯罪。
纵横法律网-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赵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