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的第一个道是指万物自然规律,真理。第二个道是指说出来,描述出来的意思;非常道中的道同第一个道的意思是一样的。常是指不变的,永恒的,真理性的。整句话的意思是,万物发展的自然规律,如果能被描述出来的话,就算不上永恒的真理了。这句话反映了老子的处世哲学,有“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变化”的意思。
道可道,非常道!!!
道的二律背反
老子研究中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质实体抑或是精神实体的问题。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没有必要陷入这种经院式的循环辩论中,而应当深入分析“道”的真实意义。如果打破老子
思想的神秘外壳,通而观之,那么老子的全部哲学可以提挈领地概括为三句话,即:
太初有道。
其道一为“变”,二为“反”。
圣人用之:明道,通变用反。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这两句话是《道经》的开篇之首,对于老子全书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规定与否定、有限与无限的辩证关系。
斯宾诺莎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规定就是否定。”斯氏的这个命题所提示的是这样一个道理;对于具有无限性的实体来说,在质上对它的每一种确定,都必然意味着对其无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着否定。
斯宾诺莎曾经把无限性比做一个圆环。因为一个线段当它构成封闭的圆圈时,是既无起点也无终点,因而在质上是无限的(尽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一种开区放问的线段,则无论在量上可以延展多么长,但在质上总是受到起点和终点的规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样的意义上,黑格尔把“绝对理念”也比做圆圈)。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个命题,与斯宾诺莎的“规定即否定”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涵义。老子认为,记本身无起点亦无终点,“绳绳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规定的无限实体。但另一方面,老子又认为,道也不是栖身于宇宙之外的一个超越物,它存在于宇宙中,存在于事物中。
这里老子实际提出了一种蕴涵矛盾结构的命题,即:
一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无形,无象。(“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14章)
另一方面——
道可道,名可名。(“吾不知其名,强为之名,字之曰道。”)(15章)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圆众甫。”(ZI章)
道有形,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精”。)(ZI意)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康德所谓“二律背反”,也就是逻辑上的所谓“悖论”。
黑格尔曾指出:“东方的哲人每每称神为多名的或无量名的,……因为有限的名词概念,不能满足理性的需要。”(《小黑辑》第 109页)老子之所以视道为不可道,不可名其原因盖也在于此。
老子认为,驾驭着方有而又超越千万有之上的道,乃是万物所生的本根。“夫物芸芸,各归其根”(16章)。由这一观点中,他引出反感觉论的认识论。他说:“天下有始,司以为天下母。即得其母,以知其子。”(52章)“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47章)“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47意)
宇宙中的万物纷纷芸芸,而“道”却是他们的总体、本根。由于万物形态及现象的多样性,所以任何感官的把握都只能达到片面的局部。只有理性的思辨才能把握万物的总体实体和本体,“道”。从而做到“不行而知,不为而成。”
老于贬低感性认识的原因,是因为他从宇宙现象和人世经验的流动不居中,意识到感性认识的表面性、片面性、偶然性、主观性。黑格尔指出:
“对那些断言感官对象的实在具有真理性和确定性的人,他们最好是回到那最低级学派的智慧……因为对于那些了解了这种神秘的人不仅仅达到了对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怀疑而且甚至于对它们的存在感到绝望,他们一方面否定了感官事物,一方面也看见感官事物否定其自身”。(《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41页)
老子正是从对感性事物的这种否定中走向对感性知识的怀疑和否定。他要求越过感性现象而直接深入到对宇宙实体——道的认识。他认为只有通过对这种普遍规律的认识才可以推导出对各种特殊事物的先验性的认识。所以老子这种反感觉论的认识论,实质乃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一种尚处在萌芽形态的理性主义。
道(如果)可以说出的话,(那就)不是我们常说的‘道’了
自己看道德经参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