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先判断后说理由?

2024-12-18 20:32: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错误,应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合同法规定,该类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回答2:

1、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2、其它的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3、所以说无效是错误的(如果订立的合同是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是无效的)。

回答3:

纯获利益的合同、与其民事行为相对应的如处分零花钱、买冰棍之类的是有效合同,其他的都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一定的处分能力和一定的认知能力,这样有助于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回答4:

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智力、年龄等相当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超过其智力、年龄范围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得到其监护人追认的,是有效的合同。

回答5:


不是无效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