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休《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要满足三个条件:一要参加养老保险;二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以上,含15年;三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再继续缴费可以办理退休,但退休时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如某职工缴费满15年后不再续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养老金时,停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应按照停缴的上一年省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员工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交15年或者20年首先说明满足了领取养老金的一个条件。年限不同的唯一区别就是退休后领取的数量不同,交20年的领取的养老金相对于就多一些。
这是因为养老金领取的数额和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有关: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大,养老金领取的就越多。
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目前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
退休办理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