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期间,担保人可以对借款人的企业财产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吗?

2025-01-03 21: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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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被执行期间,担保人不可以直接提出对被担保人(借款人)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需要另行起诉而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回答2:

必须保全,不然财产转移,就无法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