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经营执照(含税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公示电子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检测报告。监管部门对通过网站售卖食品重点做如下监管:
一是严格网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市场准入。从事网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交易的经营户,必须有证照齐全的实体店,并且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提供网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完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商品准入。网络销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从事批发业务,要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或者链接所售食品质量检测报告;零售商则要公开或者链接其食品安全一票通票据。
三是保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交易行为原始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提供网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营业执照保存时间从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的登记注销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从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四是完善网上“12315”投诉机制。
五是加大网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最好有一个自己的店面,需要办理餐饮许可证和执照,如果网上贩卖最好到工商备案登记下网站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