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离婚,民政局都去过一次了

2025-01-01 19: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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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也做好了分割,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具体的你可以上“M和W婚恋法律问题服务专家”有律师给你解答离婚能不能离掉主要是看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另一个原因是双方带的证件是否齐全。双方去民政局离婚的方式称为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综上所述,只要资料齐全,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在民政局正常工作的时间范围内可以成功办理离婚手续。1、民政局和法院没有先后顺序,只要两人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2、如果两人未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民政局就会拒绝受理离婚登记,则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最主要的就是携带必要的、可能用得上的相关材料和个人印章。办理离婚事宜,应该准备的基本材料如下:【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