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营运证的客运车辆上牌需要走哪些部门程序以及证件。

2024-11-18 12: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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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需要在你们当地的公安机关所属车辆管理所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在车辆取得行驶证以后再要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这个道路经营经营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和客运从业资格证;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在取得了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后,带上交通局所属检测线检测合格的一整套资料,表格、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到所在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办理。具体如何办理你也可以咨询当地交通局运管处。

回答2:

   朋友你好!
  首先,你需要在你们当地的公安机关所属车辆管理所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在车辆取得行驶证以后再要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这个道路经营经营许可应当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的车辆;
(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和客运从业资格证;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在取得了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后,带上交通局所属检测线检测合格的一整套资料,表格、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书、上岗证、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到所在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办理。
具体如何办理你也可以咨询当地交通局运管处。
具体的 内容比较多,希望我的简单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回答3:

您好! 去中国的国家交通运输网站上面去查看! 希望被采纳!

回答4:

办事规程:
一、事项名称
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九条四项

三、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申请。

四、行政审批条件(前置条件)
1、车辆技术性能完好,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国家;
2、车容整洁卫生,号牌清晰齐全;
3、安装合格有效的里程计价器配备防劫装置;
4、车顶放置标志灯,车身颜色为专用颜色,两侧标明经营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顶灯号,张贴里程运价表,配备车座垫套;
5、规范放置服务
6、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配置的设施。

五、申请材料
1、营运证行政许可申请申请表;
2、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提交营运证行政许可申请申请表,表格可在区政府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或交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交通部门政务公开网站或政务中心网站下载。

七、行政审批程序
(一)对外公布给申请人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当事人向新都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登记表。
第二步: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做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出租汽车营运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第三步:审批通过的在2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
(二)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受理
2、初步审查资料等
3、实质性审查
4、窗口发件

八、行政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九、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工本费:正本每本1.50元,副本每本2.50元(川价发[2005]110号文)。

十、行政审批年审或年检
有年审或年检

十一、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十二、事项类型
承诺件

十三、目前是否在中心办理


十四、是否网上预审


办理机构:
区政府政务中心交通窗口
法律依据:
《成都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九条四项 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经营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
2、持有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凭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上户、保险和治安许可等手续;
3、设置统一的规范的客运出租汽车标志和计价器、空车标志牌、无线电通讯设施等专用设施及单位名称、投诉电话号码、收费价目录;
4、取得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营运证件。
5、取得驾驶员服务资格证;
6、经客运出租汽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