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
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也不是撤销强制执行。
若被告不按还款协议履行还款时,原告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和解之后不可以撤销执行但是可以中止执行,如果你们公司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约定,对方可以就调解协议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执行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你好,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也不是撤销强制执行。若被告不按还款协议履行还款时,原告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
达成和解协议,当然可以撤回执行,也可以撤销执行,还可以终结执行,至于这三者到底什么关系,没人能说得清!感觉虽然名称不一样,但是效果无差别!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随时可以执行吗,没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