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接收函就应该给你,不给你可以告他,如果实在是不愿意这样,你可以随便找一个私企给你盖章,私企没有保存档案的权利,所以,还是会放在人才中心,所以不盖人才中心的章也行,不过你们学校确实太过分了,完全可以告他,三方协议是学校要就业率用的,别的没用
继续找人事局,你不就是想把档案和户口都放在人才嘛,那你就得找他们,人才那边应该给你出一个假的三方协议,给你盖章,人才知道怎么办的,学校没有三方不给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