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一般难有结果,因为很多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就设计很巧妙的文字把戏,比如,公司规定员工年休假为5天,公司同意并安排员工在次年的12月31号之前休完结,具体休息由员工申请,企业批准,超过此时间未休息的视为主动放弃。呵,等你实际要申请休的时候,企业又不批。最后不了了之。
未安排你休带薪年休假,应该支付你加班费,按3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
可以,这个是用人单位举证的,你只需要提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