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之后没有当庭判决属于正常现象,也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告败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不会当庭宣判,合议庭进行合议,或由主审法官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