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例中有三种出资形式:即实物,现金,无形资产.
其中A的出资为实物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B虽然是族让唯从银行借的资金,当并不影响其出资能力,故滑脊属货币出资,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C的出资是无形资产,但我国《公司法》第27条只规定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管理能力作为出资我国《公司法》上没有规定.
(2)甲公司可以成立。因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必须在3万元以上(26条),C的出资虽然不符合公司法要求,A,B出资相加超过3万元,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股东人数也符合规定(24条:50个以兆培下)
1、四种,实物、房产使用权、腊答现金、劳力。A出资有效、B有效。C无效,有限责任公司按法律规定是不能以戚局扰劳力出资的(合伙企业可以)。
2、能。出资人数,最低出资额,现金比例,都符合高旦《公司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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