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的改革措施

2025-01-02 07: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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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4日正式发布,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此轮的改革从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明确规定,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而每门都已经“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同时对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上海 浙江2014年试点英语学科要突出语言的实际应用,回归到学科应有的位置上,突出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及课标的基本要求,降低英语学科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权重。考试分值由150分降低到100分。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三年内有效。
考虑到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这次改革将先选择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浙江省开展试点。2014年底,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二、高三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
公布实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9月19日公布了上海高考方案: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014年9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高考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总成绩满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