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公公婆婆继承儿子的那份财产,公婆死后,由公婆的子女、父母继承。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有孙子代位继承。同时,如果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的法定继承情形如下所述:
一【《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继承法》规定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条件】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